构建自治、动态、虚拟和分布式的个人数据合作生态
数据合作组织(Data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, DCO)是PeopleData架构中DL2层的核心组件,旨在构建一个自治、动态、虚拟和分布式的个人数据合作生态,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和公平分配。
组织成员共同参与治理,制定规则和决策,确保组织的公平和透明。
组织结构和成员可以根据需求动态调整,适应不同的数据合作场景。
组织以虚拟方式运作,不依赖于物理实体,降低运营成本和复杂性。
采用分布式架构,确保组织的可靠性、可扩展性和安全性。
数据合作组织架构示意图
数据合作组织旨在解决个人数据开发利用中的核心问题,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和公平分配。
通过创新的组织形式和技术手段,在保障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,实现数据的开放和价值创造,解决个人数据开发利用中的"不可能三角"困境。
通过数据合作组织,将分散的个人数据整合为有价值的数据资产,促进数据资本的形成和流通,推动数据经济的发展。
确保个人在数据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,包括数据主权、隐私保护和价值分享等方面。
构建一个多方共赢的数据合作生态,使个人、企业和社会都能从数据开发利用中获益。
数悦坊是PeopleData架构中数据合作组织的一种具体实现,为个人数据的合作开发利用提供安全、可信的环境。
发起人(赞助人)拟定数据开发利用提案,并通过数悦坊审核、验证后,正式发起招募。
数悦坊招募符合条件的个人参与数据合作,获得足够数量的参与者同意后,进入下一步。
数悦坊与发起人签署智能合约,详细规定算力资源要求、数据格式和规范以及使用期限、收益分配等条款。
数悦坊按照合约要求,创建一个新的、与合约一对一对应的数据处理环境。
参与者的个人数据按照要求被复制到处理环境中,发起人的算法也上传到环境中进行处理。
数据处理完成后,结果交付给发起人,处理环境被销毁,确保数据安全。
每个参与者按照合约规定获得权益或收益,实现价值的公平分配。
数据合作组织采用创新的商业模式,实现数据价值的创造和分配,推动数据经济的发展。
采用去中心化自治组织(DAO)模式,通过智能合约实现组织的自治治理和价值分配。
构建虚拟的数据合作组织,聚合分散的个人数据,形成有价值的数据资产。
借鉴合作社模式,构建以成员利益为中心的数据合作组织。
数据合作组织在实践中面临多种挑战,需要通过创新的解决方案加以应对。